對於有報道指有工會幹事聲稱,經勞工處應徵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下「售貨員」職位空缺,但僱主聘請魚檔工人。勞工及福利局在社交網頁表示,根據勞工處紀錄,申請僱主從事海鮮銷售業務,經優化計劃申請輸入「售貨員」,負責於商場及超級市場售賣海鮮。 勞工處已覆檢有關資料,確定申請職位的工作內容符合「售貨員」的職務範圍,僱主亦重申該職位並不需要劏魚,工會幹事的意見相信是由於她對申請職位的工作安排存在誤解。 勞工處重申,優化計劃的職位空缺經勞工處同意後才可進行4星期本地招聘。如有證據證明個別僱主違反本地招聘的規定,或無合理理由拒絕聘用合資格的本地求職者,勞工處會中止處理有關申請。僱主亦會被施加行政制裁,勞工處不會處理僱主隨後一年內提交的優化計劃申請。 為增加本地招聘的透明度,由昨日起獲通過初步甄別並進行4星期本地招聘的優化計劃申請,勞工處在「互動就業服務」網站刊登職位空缺資料時,會展示申請公司的名稱,鼓勵求職者應徵。